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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0-30 17:13     

《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委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办法 》(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文件要求,现进行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在我市市区内承担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二、必要性

随着柳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建建设工程总量逐年增加。承接这些建设项目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数量逐步增多,且有不少是市外、区外勘察设计单位。加强勘察、设计、审图单位在我市的从业行为履职考核是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保证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解读:说明制定文件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文件适用范围。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解读:确定勘察、设计、审图单位在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住建部门综合考核的量化考核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审图单位年度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的量化方式。

(三)考核结果评定及奖惩

解读:确定对考核结果等级划分及相关奖惩措施。

(四)附则

解读:说明文件执行的日期和负责解释的单位。

四、合法性审查

2017928日,《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法规科进行的合法性审查。

五、印发

    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7年第16次主任办公会对《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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