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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指南
发布日期:2017-06-13 16:27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指南

 

一、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二、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根据20156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程序分阶段进行,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第三款“工程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城市大型民用建筑工程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民用建筑、城市雕塑等还包括方案设计阶段。”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编制和审定”。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批文

(二)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同意

(三)经规划部门审查同意。

(四)为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签章;

四、受理部门、地点:八一路7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设计科

五、办理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报告(说明项目地址、规模等、用途等概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发改委等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或登记备案证复印件一份。

(三)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规划设计条件一份。

(四)土地证复印件一份。

(五)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六)设计方案文本(建筑方案设计文件除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进行编制外,还应满足本通知相关要求)

1.编制依据。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与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批复、要求相符。

2.内容、顺序

1)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应由建设单位签章,设计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人、总建筑师、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等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执业专用章。

2)目录

3)区域位置图。拟建项目在柳州市市区范围地图(或三维地图、卫星照片)上准确标明位置;拟建项目在约三—五公里范围的地图(或三维地图、卫星照片)上准确标明项目场地轮廓或建筑物轮廓,并标明周边主要市政设施(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山体、水体、公园、文物古迹等。

4 环境分析图。简要结合项目周边主要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山体、水体、公园、文物古迹等对项目本身的影响进行分析,并附相关图片进行说明。

5 总平面图。应依据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编制。包含彩色总平面和1:200比例的蓝图。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中应明确标注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指标。

6 效果图部分。设计文件应提供三个不同风格外观效果图方案(位于城市非重要地段的中型规模建筑项目,可提供两个风格外观方案)。每个方案均应包含鸟瞰图(1张)、人视角度效果图(24张)、建筑群体透视、实景合成效果图、夜景效果图。效果图应能反映建筑、建筑群各立面效果,应标明透视方向。对于住宅小区等的建筑群体,还应有内部庭院角度效果图及主要代表性建筑透视效果图。实景合成效果图应有地王国际财富中心(303塔楼)视点、马鞍山山顶视点、城市主要进出口方向视点、柳江沿岸视点、主要桥梁视点、项目周边市政道路主要景观视点实景合成图。应能真实反映项目周边的市政设施(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山体、水体、公园、文物古迹等。效果图应体现空调室外机位等设施,利用太阳能集热板的项目应在效果图上表现出来。以上有特殊要求的特殊处理。

7 分析图。日照分析图(住宅、幼儿园等有日照要求的建设工程应附相应的日照分析图,并注明日照计算日、时段,并明确结论是否符合要求);景观分析图、视线分析图、交通分析图、消防分析图等;场地分析(简要分析项目基地现状主要水文、地质、气象状况以及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群、市政设施、山体、水体、文物古迹、植物、以及它特殊工程,并说明设计过程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项目涉及拆迁、改建等情况;简要介绍场地内现有的建筑面积以及拟拆除或改建的建筑面积;简要介绍现状人群、住户情况及项目建成后的人群、住户情况。

8) 设计说明。包含项目概况、建筑专业设计说明、结构专业设计说明、给排水专业设计说明、电气专业设计说明、暖通专业设计说明、消防设计说明、人防设计说明、环保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等。各专业设计说明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9)经济技术指标表。经济技术指标应与总平面图上经济技术指标的一致。住宅、商住楼应另附户型统计表,并注明各户型建筑面积

10)建筑节能设计专篇。2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题报告。(详《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

11)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二星级以上绿建标准建设(详《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哪些楼栋按照几星级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面积多少。具体楼栋采取哪些绿色建筑设计措施,满足哪些绿色建筑设计指标要求。明确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设计内容。须提供详细的绿色建筑设计说明、相关图纸及各栋绿色建筑各类评分汇总表。

12)可再生能源论证专篇。提供详尽的各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可行性分析、论证内容。按规定必须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应有相应的可再生能源说明及设计图纸。可再生能源形式: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应当至少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的范围:1以上使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集中提供热水的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建筑; 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 5以上的建筑群。2以上的公共建筑配套设计和建设空调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13)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措施、内容。

14)防暴雨、防内涝设计专篇。从场地设计、标高设计、地下室设计、地下车库出入口、场地排水设计、周边市政道路排水对项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

15)光纤到户设计内容

说明要有电气专业设计相关内容。图纸相应部位标识相关电信、弱电机房设备用房。总图标识室外弱电井及与市政弱电井的联系通道。

16)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内容(住宅建筑100%建设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建筑10%建设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图纸表达,电气专业设计说明相关内同。

17)技术图纸部分。技术图纸应与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保持一致,并与三个外观方案中的其中一个相符。技术图纸应依据规划总平面图批复的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楼栋编号顺序进行装订。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技术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地下室各层平面图(须做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应附战时平面图,标注地下车库坡道坡度、宽度、转弯半径以及行车通道宽度,标明行车路线示意图);地上各层平面图、屋顶层平面图(附防火分区示意图,标注主要的公共疏散通道尺寸);立面图(标注尺寸、立面装饰材料);剖面图(表达清楚建筑物(构筑物)与地下部分、室外地面的衔接关系,利用太阳能集热板的项目应在剖面图上有所体现);其它特殊工程应附相应的技术分析图纸;场地高差起伏较大的项目应提供一定深度的场地竖向设计图纸。

六、办理流程(详附件1)

七、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

九、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2870329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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