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17〕74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7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
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柳建管字〔2017〕53号)要求,我委于2017年10月19日-20日对全市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开展了资质核查。现在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取得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的企业,采取“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30家企业。经过核查,30家企业全部被责令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方面
1.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2.部分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3.部分企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达不到标准要求;
4.部分企业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5.部分企业未按标准要求为企业职员缴纳社保。
(二)大部分企业未按资质标准录入诚信库。
(三)部分企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整改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对本次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按照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各类别资质最低等级所需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需达到标准数量和专业要求,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及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培养和引进人才,确保既有资质达到最低等级标准条件。
(二)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期间,企业正常承接业务,但不得申请增项、升级等业务。企业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委,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委将再次下发整改情况通报。
附件:责令整改企业的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